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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被车撞了,已经报过案了,我现在在医院检查,还没检查完,是不是等我好了所以检查完了,检查费用是我自己掏钱出的,完事之后我是不是就可以联系对方,给我报销费用

交通事故
2023-11-07 11:00: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协商不成,需要去法院起诉
  • 对方车辆有保险吗,可以进行垫付的
  •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交通事故检查费的支付方是: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该当事人先自行承担。事故处理或诉讼结束后,可以向事故责任人或败诉方追偿。
    交通事故检查费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以及对伤情、财产损失的鉴定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被车撞了去医院付钱人如下:
    1、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法院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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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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