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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修路,主路车进辅路,两车相碰,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3-11-06 22:32: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主道车撞辅路车是辅路车的责任。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一旦发生事故,辅路车辆将会承担全部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1、立即报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3、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4、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6、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主道和辅道车辆相撞具体的责任划需要视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形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到场调查后会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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