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是无房户,所在的单位还有些房屋没有房改.他03年口头申请\\04年又正式书面申请解决一套房.单位领导老说没有房\\甚至批评他,没有办法只好在05年3月找了上级领导过问,单位领导这才答应在离单位比较远的一个小区考虑,我亲戚发现单位上在其他几个小区也有房,而且离单位上班比较近,就提出看能否在近点的其他几个小区考虑,当时领导表面上是同意了.可半年多过去了就是不解决.该单位房屋管理较乱,部分有房户再分2,3套的也有,一些有关系的外单位人员也分了,可我亲戚由于没有关系一直没有解决.05年10月就送了钱给该领导,该领导把钱交上去了,请问我亲戚会不会被认为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算谋取不正当利用的行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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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才出差回来,看到你的留言,下面为你进行解答.
我国刑法规定有向公务人员的行贿罪和向公司人员的商业贿赂罪,其中每个罪又具备不同的犯罪构成,你的陈述很简单,尚不能判定是否涉及犯罪,但你亲戚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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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