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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类。2年多前我们辅导班中午接孩子放学,有其他的俩孩子打闹跑,往前跑将我们孩子带倒了,颗破2颗牙,都磕掉部分,2年多孩子家长没协商好,拖到现在准备起诉那俩孩子家长顺带辅导班,请问各方责任大概占多少,撞到人的俩孩子,和辅导班

损害赔偿
2023-11-09 09:17: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一下你的证据。具体划分责任,损失也可能需要鉴定。
  • 家长与辅导班的责任可以按82分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一、双方打闹,双方都有责任,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打闹,双方都没有过错,按公平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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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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