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规范》规定,手术同意书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卫生部的规范把并发症与手术风险并列不妥,手术风险包含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由于手术同意书的格式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医院的手术同意书的格式也不一样,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