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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小车发生车祸

交通事故
2023-11-06 10:22:3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请问交通责任怎么划分的?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电动车与小车相撞的,如果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则责任划分适用无过错原则,如果电动车是机动车,则适用过错原则,
  •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吗
  • 具体是什么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吗
  • 你好!! 事故发生地在哪里的
  • 您 好,有没有报交警责任划分
  • 小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问题:小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赔偿,应该由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或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道路上,车辆由于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通常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也就是电动车。交通事故可以发生在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行人之间、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
    因此,电动车撞人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定损后,按定损项目及金额进行维修;然后持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你好 ,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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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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