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一般指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
合同,送货单,
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