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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一年多。现在想办当时自己的负债公证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3-11-21 14:50:0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若当时离婚时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即使约定为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你们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什么意思 具体是要干嘛 之前的债务 现在要公证到自己这一边还是干啥啊
  • 离婚时,解决债权债务了么,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详聊。
  • 你好 离婚时负债可以公证的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负债可以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属于可以由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公证可以提高合同的效力,若是没有完全相反的证据,不能推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离婚时负债可以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婚内债务的公证有利于确定该债务的权属和债务人,婚内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或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中的一方负债,是能够在此时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自愿离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形参照法律规定来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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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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