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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律师您好 ,我家人被车撞了,导致右手断全身多处损伤 是对方全责,这种情况 对方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23-11-07 11:2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 车祸中若对方全责,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伤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先治疗,出院后申请鉴定,定残后再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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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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