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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14岁今天下午离家出走了,好像是他跟他朋友去哪里上班,我们能联系到我弟弟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能报警寻求手机号码位置吗

损害赔偿
2023-11-04 17:04: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出啥事了呢?能不能联系到你弟弟?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是治安刑事案件的,到公安机关报警,是劳动纠纷的,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报警的。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都是二十四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本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 ,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
    那么本人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别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派出所负责处置一级失踪警情;刑侦部门牵头负责处置
    二、三级失踪警情。
    在失踪警情处置过程中,发现失踪警情需变更分级的,在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变更失踪警情级别并变更办案部门。
  • 建议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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