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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妈妈的房产,妈妈立有遗嘱,去公证时有一个妹妹不去签字,只好走法律程序,怎么办,请律师明示

继承
2023-11-04 16:28: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您继承妈妈的房产时,如果妈妈已经立有遗嘱,那么遗嘱的内容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实际办理继承公证或协议继承遗产时,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有人不能亲自到场签字,也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到场签字。
    针对您的情况,由于有一个妹妹不去签字,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她沟通,了解她的担忧和原因,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那么您和其他继承人只能选择法律途径,即到法院起诉继承了。此外,您还可以咨询不动产交易中心,了解在所有人都配合的情况下,不办理继承公证是否可行。
  •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的相关流程为:继承人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证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如果继承人都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具体建议直接问公证处即可
  •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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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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