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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位于甲市A区的建筑公司与位于乙市B区的兴达钢材厂在甲 市C区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兴达钢材厂向建筑公司提供60吨 一级钢材,6月1日之前交货,货到建筑公司的仓库后经验收合格立即付款。合 同签订后,兴达钢材厂于5月30日与位于乙市D区的平安运输公司签订运送钢 材的合同,由平安运输公司将60吨钢材从钢材厂位于乙市D区的仓库运往建筑 公司所在地。运输公司遂让其下属的第一运输车队负责此次运输。 5月31日,由李某负责的第一运输车队出发。第二天经过丙县时,运输车 队一司机由于粗心大意,导致车、货均翻入河中。车队负责人李某无奈,只好让 其他运输车先行,他与肇事司机留在丙县将车、货捞起。其他运输车到达甲市后, 第一建筑公司以货物只有50吨为由拒绝收货。6月4日,车队负责人李某将最 后10吨钢材送至甲市,第一建筑公司遂组织验收,发现50吨钢材基本合格,另 有10吨由于长时间水浸,达不到其使用目的,仍拒收,李某与建筑公司反复协 商未果。恰有包工头谢某急需建筑钢材找到李某,李某遂将钢材按市场价卖给谢 某。李某于6月7日回到乙市,遂将货款交给兴达刚才厂并告知钢材厂建筑公司 拒绝收货,但未告知车祸以及钢材浸水之事。钢材厂就没再和建筑公司联系。6 月15日,建筑公司致电钢材厂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遂 发生纠纷。 问 1、对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2、本案中,建筑公司欲起诉钢材厂违约,请问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3、如果建筑公司和钢材厂在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建筑公司和钢 材厂可以约定哪些法院管辖 4、在知道是因为车祸导致钢材浸水后,钢材厂打算起诉运输公司,可以向哪些 法院起诉? 5、如果钢材厂不是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而是在位于乙市B区的乙市火车 站代办托运,结果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该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其他
2023-11-04 10:5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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