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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不公证遗嘱继承

继承
2023-11-03 16:15: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遗嘱就是无效。需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应当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公证,并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公证。遗嘱是当事人申请,公证机关才会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法定公证的内容。我国的遗嘱继承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六种形式。
    因此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继承的一种形式,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遗产继承的相关文书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遗嘱就是无效。需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应当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公证,并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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