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这边在一家饮品店工作,签署了劳动合同,入职两个月零3天了,现在因为店内营业收入不好,支付不起多位职工工资,店长让我两天后辞职,请问下这样突然让我辞职,可以申请到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1-03 15:34: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能辞职 录音证明单位让你走的 可以要赔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
  • 您好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
  • 在下列情形下辞职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具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而辞职的;或者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续订合同而辞职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辞职一般么有没有经济补偿金。以下情形除外: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员工辞职一般么有没有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存在: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店里辞退你,可以要一个月的赔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追问:具体是怎么要呀?就是直接和他提就可以吗
    解答:对呀,否则你就每天去上班。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