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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想要延续承包,村委给出新的合同里面有一条是“如果所承包的土地被占用,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需要分给村里2万”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合同签完,真要被占用村里有权利要这2万的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吗?

征地拆迁
2023-11-02 18:42: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协商不成,需要去法院起诉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土地承包期满可以重新订立合同继续承包。承包到期后村集体重新发包,承包人可以与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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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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