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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公共场所辱骂我指着我的脸骂我 我该怎么办

人格尊严
2023-11-27 18:05: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报警处理的。
  • 你好!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寻求帮助。

  • 一、公开场合辱骂他人触犯治安管理哪条
    1、公开场合辱骂他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在公开场合辱骂他人,依据辱骂的情节,情节较轻或较重的,只能算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同时,被辱骂的受害者也可以名誉权人格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名誉,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侮辱情节严重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分析: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1、公共场所公然辱骂他人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是一般的冲突,可以进行教育。如果一方恶意伤害另一方就要负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如果认为情况严重,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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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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