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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但是对方又起诉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3-11-20 16:03:22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调解完了以后对方如果再起诉的要积极应诉。不同意对方诉讼请求的,要提供证据反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对方起诉是因为您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是对方认为赔偿金额不够或者有其他问题,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时,您可以请律师协助您进行协商,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次解决好了,没有新的证据就不可以告到你的
  • 你好,要看诉求,不合意,你可以去应诉,驳回
  • 你好,如收到起诉材料,积极准备应诉。
  • 你好受伤如何可以去起诉得要求赔偿
  • 你好,有没有调解协议,可以解决
  • 你好,可以帮你处理交通事故的
  • 你好,对方起诉主张什么呢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应诉。
  • 交通事故赔偿以后可以找对方,如果当事人对于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受害方应准备好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损失的证据,证明对方应当赔偿损失的证据等,直接到法院立案庭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应当赔偿损失的证据等。
  • 你好,可以帮你去应诉处理的
  • 这种情况可以积极应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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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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