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安置人口的认定

其他
2023-11-02 18:06:5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 根据现行法律,安置人口的认定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安置的流离失所人员或因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居住的人口。详细要求及认定程序可以参考相关法规。
  • 被征地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有特殊情形的,也可纳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员。
  • 你好,大多数拆迁安置人口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同住人。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请描述一下您要咨询的问题
  • 安置对象(雄安新区)是指因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在获得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可享受房屋安置等政策的人员,被征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置对象:
    (一)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村,本人所在户有承包地或宅基地,且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原户籍在本村现已迁出,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户籍从本村迁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迁往本村迁移证尚未落户的毕业生或退学人员;
    2.户籍从本村迁出的现役士兵或未达到国家安置条件的士官;
    3.服刑人员
    (三)户籍不在本村的下列人员:
    1.配偶是本村安置对象,在2017年4月1日之前领取结婚证,且本人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2.父母一方为安置对象,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生尚未登记户籍的新生儿。
  • 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1)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 法律分析:有户口的,有安置补偿。安置人口按照被补偿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你好,建议进一步具体沟通遇到的法律问题。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665
土地安置费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房 5070
土地安置费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被拆迁人 4122
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
拆迁安置 1876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23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64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1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6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8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