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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借款16万分三年还利息共16179,等额本息还款算下来月利率多少啊

债权债务
2023-11-01 11:48: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计算贷款利息或者每月还款金额,需要知道贷款本金,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贷款年利率。普通商业贷款本金5万元;期限年;年利率.15%;三年到期利息7675元;三年到期本息合计77675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等额本息”方式    
    【公式】贷款额=月还款额*[1-(1+月利率)^-还款月数]/月利率    
    80000=
    3659.12*[1-(1+月利率)^-36]/月利率    
    月利率=
    2.99052%    
    年利率=
    35.8862%    
    结果:    
    这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贷款年利率是
    35.8862%  。
  • 按照国家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则是高利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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