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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借我2万,当初借条注明一个月归还,没有注明利息,现在一年没还,我能要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23-11-05 18:11:41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借条没写利息一般不可以起诉要利息,因为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朋友向您借钱已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您的债权,可以寻求我的帮助,我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 借条没写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是不可以起诉要利息。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您好,这种情况你可以要利息,但是要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利息,并且只能按LPR的一倍计算利息,现在是年利率3.55%。
  • 您这边还能联系上对方吗?中间又催要过吗?
  • 当初借条注明一个月归还,可以主张利息,
  • 可以要资金占用利息,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你好!可以主张的,我可以帮助到您
  • 您好,有借条吗,借条有没有约定利息
  • 你好,起诉可主张部分利息属于合法
  • 你好 你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 您好,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 你好,可以从到期日算利息的
  • 你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 借钱能不还利息的情况有,借钱的利率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可以不还;以及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不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钱过程中的利息在约定明确的情形下,借款人应当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出借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无须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利息可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或遇到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你好,有转款记录吗,安排律师和您联系……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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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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