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3岁,被14岁男同学诱骗发生性关系。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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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调整:“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法条可知,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当然更不构成强奸罪。又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故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只有同时满足“偶尔”和“情节轻微”两个条件,且系在幼女自愿的情况下,才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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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性是否自愿均以强奸论处。可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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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如果打字不便可以留下电话 这边立即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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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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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论女孩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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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处理,未满14周岁属于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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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政府送进少管所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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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已经发生了? 报警没有 会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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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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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生没有满14周岁,这个男生会涉嫌强奸(即便因为没有满16周岁可能不做刑事案件处理,但是也是会有处理的记录和登记),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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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