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7年 本人未成年 经历目睹打架 本人没有动手 打架的甲方和乙方都是我认识的 乙方是我喊来的 导致乙方被甲方砍伤入院 那会有群众报警了 事后甲方带着我逃离了现场 后面再具体的事情本人不太清楚 直到去年年底 当地派出所打电话喊我去录口供 签字 啥的 这种情况会有案底吗?

行政纠纷
2023-10-31 22:30: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未成年打架被起诉的话严重的将会留下影响,案底一般指的就是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国家法律当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需要存放至公安部门进行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法律分析:殴打未成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打架是会被公安机关保留案件材料的。被留案底的材料是比如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出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且该案件材料是不会被消除的。
    但是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他机关无法进行该案底的查阅。未成年应当遵守法律,不能实施打架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