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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过户给儿子然后结婚时又加了儿媳妇名字离婚怎么分

房产纠纷
2023-11-01 11:28:5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加了媳妇名字视为将房子部分产权赠予儿媳妇,如果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一般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一定平分,但媳妇肯定可以分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儿媳可以要求分割。但是可以要求分割时少分份额。为了利益最大化,可以委托本律师代理处理。
  • 你好,感谢咨询,稍后电话回复你,方便留个电话吗
  • 你好请说下事情具体情况方便进一步分析案件细节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法分割
  • 你好,女方也是可以分的
  • 您好,房子是谁出钱买的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后加名字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财产赠与,该房产自办理变更登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婚后加名字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财产赠与,该房产自办理变更登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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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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