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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回家,但是能联系上孩子,能报失踪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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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8:59: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丢失之后要立即报案,不需要等24小时。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如果儿童失踪的,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孩子失踪24小时后可以报案。人口失踪报案一般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如果是十周岁以下或者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障人士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失踪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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