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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签了劳动合同之后,还签了见习协议 受伤了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1-01 15:05:0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为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符合其他工伤情形的,都应认定为工伤。
  • 可以去人社局下设的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可根据工伤认定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果认定不了,可至劳动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认定工伤。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的,属于工伤
  • 算工伤 可以去主张工伤等级
  • 签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算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需要受伤职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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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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