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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子现在停工一年了,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3-11-07 09:28: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这是世纪难题,退房有可能,但退房后你能得到什么?想退购房款,基本不可能。
  • 可以处理的。你这边目前有更对方协商吗
  • 你好,可以要求退房,不同意可以起诉
  • 你好,能说说案件具体情况吗PT
  • 买房之后退房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开发商根本违约, 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都有权退房
    (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买房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且在买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退房;
    2、房屋因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不能交付,买受人可以退房;
    3、房屋交付以后,那么买受人对房屋存在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有异议,又重新核验,确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退房;
    4、房屋交付后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有条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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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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