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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腹腔镜胆囊摘除手术,钛夹脱落,导致腹腔积液,是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3-11-01 10:06:2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鉴定的,医疗事故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不会给你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不主张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年之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技术委员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没有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定的不公平不公正,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处理,共同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需要及时固定所有证据:不仅仅是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等等。
  • 后续的话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如果属于医疗侵权的,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 积水是常见并发症:胆囊切除术后出现窝区积水是常见的并发症
  • 这边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你好,详细说说方便分析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不能以手术成功与否来界定。手术成功与否相关的因素很多,包括病人自身的抄体质状况、医生经验、水平、医院设备条件等。认定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分析: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腹腔镜胆囊摘除手术,钛夹脱落,导致腹腔积液,属于医疗事故。
  • 你好,需要正规机构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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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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