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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一次性给农民工发4万元,是一次性缴个人所得税吗?

劳动纠纷
2023-10-31 21:57: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发放4万元,不属于一个月的工资,不用缴纳那么多个人所得税。
  • 这个具体如何缴税你得问下当地税务局
  • 你好,可以分摊到每个月的
  • 农民工要交个人所得税。农民工劳动获得的报酬叫做“工资”或“劳务报酬”,要交个人所得税。其缴税的数额则是其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依法应当适用的税率。法律依据:农民工要交个人所得税。农民工劳动获得的报酬叫做“工资”或“劳务报酬”,要交个人所得税。其缴税的数额则是其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依法应当适用的税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农民工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农民工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法律分析:农民工工资也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缴税的。即工资超过5000以上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由单位的扣缴义务人代为扣税,其中养老支出、子女教育等、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费用是可以作为抵扣税务的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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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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