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三十岁的女性,于2004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A(男),介绍人是A的父亲,当时我俩均已三十岁左右且都单身,明确是为结婚建立家庭而确立的恋爱关系。在交往中,我们一直没有同住。不料,2005年7、8月份,A在网上认识了B(男),第一次见面便发生了同性性关系,后来他又将B(男)留住在自己家中。这一切他一直隐瞒着我,继续在与我恋爱,与我探讨为建立家庭要购置的一些电器和家具。2005年11月末,我们的新家已布置不少,我从B口中得知A的同性恋事情。从此,我生活在伤心与痛苦中,天天以泪洗面。只是我算坚强,过度的伤心虽然令我的身体差了些,生过几场病,但还无大碍。

互联网纠纷
2006-03-11 08:27: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欺骗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
1981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协议离婚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
身份证挂失声明
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