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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工地名字

劳动纠纷
2023-10-30 11:38: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大概说一下案件的性质和情节
  •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者单位的劳动合同保管人那里去查询。
    1.联系原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人员查询,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如果劳动合同在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者可以凭身份证去该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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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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