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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县国土局签订了一份《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18年10月2日至19年8月31 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给甲,并颁发给甲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18年10月1日至19年10月1日,19 年9月15日国土局通知甲时限已到,甲应立即停止采矿行为。问题一:《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县国土局与甲之间的关系,应用什么法律调整? 问题二:国土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应用什么法律调整? 问题三:县国土局是否有权单方通知停止采矿?

征地拆迁
2023-10-30 11: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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