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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邻居家盖房子,贴着我们家窗户盖上来了,算违建吗

房产纠纷
2023-11-01 10:33: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 公共设施用地 或 公共绿化用地 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 设计图纸 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 非农建设用地 或村民自用 宅基地 非法转让 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 居民委员会 或 股份合作公司 的 非农业用地 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 工业厂房 、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 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是属于违建的,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条第7项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不影响到别人,在自己产权范围内不能算违建。但如果影响了邻居的采光等,可以协商。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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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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