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受伤,小腿腓骨骨折,能评上十级伤残吗?能培多少务工费?

劳动纠纷
2023-11-05 08:14: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后续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工伤十级伤残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2、头面部损伤;
    3、颈部及胸部损伤;
    4、腹部损伤;
    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7、体表及其他损伤。
    8、开颅术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8个月地区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个月地区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 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 缴纳工伤保险 ,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地工伤十级伤残标准,分别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