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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看不惯我,说我的坏话,我用录音笔把他们说的话录音下来,我这样做算侵犯到他们的隐私吗

人格尊严
2023-10-29 11:3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偷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
    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偷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
    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法律分析: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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