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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没有交钱可以到日期了可以拿回手机吗?

行政纠纷
2023-10-28 19:34: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方便描述具体案情,进一步详谈给出解决方案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本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并且经行政处罚机关批准的,可以延期。而具体的延期缴纳的期限则由行政机关合理地确定。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本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并且经行政处罚机关批准的,可以延期。而具体的延期缴纳的期限则由行政机关合理地确定。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本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并且经行政处罚机关批准的,可以延期。而具体的延期缴纳的期限则由行政机关合理地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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