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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几十年老房子跨塌了,被政府划为基本农田,现在没有宅基地建房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10-28 02:3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已修建好的但未经合法审批的基本农田建房,主管机关可以要求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土地法》规定,农田禁止建房。因农业生产需要建生产用房的,需经过主管机关合法审批。
    对于违建,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土地造成严重破坏的,还要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一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并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房子塌了宅基地无效。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应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注销土地登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 老家农村的宅基地,或继承老辈遗留,或自己申请审批,都属于个人所有。只要村集体没有新农村建设规划收回,任何村民无权占有,别人图方便临时占用,个人有权让清理退出,别人擅自私自占有就要通过村委会责令别人退出,实在不行村委会出具证明,或宅基地确权手续,起诉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自己的合法宅基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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