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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发错药了

损害赔偿
2023-10-28 10:4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药房给患者取错药了,如果患者或药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更换即可。如果双方均为及时发现,且患者不幸服下了错误的药物。那么从客观情形来看,药房工作人员应对此承担主要过错,患者应当承担未核对的部分过错。根据药房方面应当承担的过错比例,再乘以本次过错所导致的损害后果的损失,即为药房方面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2、药房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患者因错误服药所产生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予以承担。但是该承担的费用,还应按照药房对于过错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相乘,最后所得的数额方为药房方面应当承担的实际给付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第五十三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 法律分析:医院用错药的话,报警是没有用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药是不是用错了,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第二,确认医院用错药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院用错药的话,报警是没有用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药是不是用错了,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第二,确认医院用错药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你好,若发现及时换回来即可,若已经服用了错误的药,可以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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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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