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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网上买的电子产品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人家1分钱也不退给我。

损害赔偿
2023-10-27 22:07: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产品质量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 这个你要看是什么类目的产品,你要是7天过了之后还想退货的话,看是因为什么原因,是你自己不想要的,还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然后你要跟商家协商一下,然后退款,然后但是这样退款的话,可能会自己出运费。
    也不能影响产品的,二次销售才可以退货。你也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 超过7天可以申请退货。该笔交易成功后,买家已收到货需要退货的,签收超过七天且十五天内,若发现质量问题,买家依然可发起质量问题的退货或换货,找到该笔订单,点击申请售后来退货退款,待退款协议达成,显示为请退货。
    7天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天数,并不是可退货期。更不是说超过七天就不能退货。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可以。网购商家不给退货的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化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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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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