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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在机动车道准备右转,撞上从非机动车道上开来的机动车,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23-10-27 19:03: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机动车右转与非机动车道上直行的机动车相撞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道车辆责任大。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2、在辅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发生事故,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被非机动车撞上,则非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机动车右转被非机动车道上直行的机动车撞到,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划分,机动车右转与非机动车道上直行的,机动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道的车辆责任比较大。在辅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此外,交通事故的划分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有闯红灯的行为,驾驶人是否有超速、超载等相关行为。因此,事故责任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进行协商的,应当及时选择报警,交警到现场进行踏勘以后来确定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一般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本规范规定的过错行为的,有下列一般过错行为方为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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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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