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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 男朋友帮我还了几万块钱 分手了又让我全部还给他

婚姻家庭
2023-11-01 17:22:29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有些复杂,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是视为赠与,只能两个人协商解决。如果这笔钱款是男友自愿给你的,且有证据证明这并非贷款,而是一个礼物或者他的自愿行为,那么你没有义务必须归还这笔钱。然而,如果这笔钱款实际上是贷款,那么你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转账以及红包等在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钱不能是出于自己意愿转赠,转赠的钱是很难要回来
  • 您好,男朋友帮你还了几万块钱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让你还的
  • 你好 几万块钱不用还, 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 在一起多久,这个是可以要求的,他是转账给你吗
  • 如果你是借他的钱还款,他是可以要回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诉讼处理
  • n你这边能提供什么证据材料嗯
  • 你好,看是什么钱有没有备注
  • 你好 你这边有什么材料证明
  • 您好,可以解决,怎么联系
  • 具体情况说下给到解决方案
  • 你好这个是需要去还款得
  • 方便讲一下什么情况吗?
  •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
    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如私下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维权。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律分析: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对方确实有权利要求你返还的。
  • 这个也是正常的哦,帮你还债,而不是日常生活开支,是需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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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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