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骑电车碰到人了,交警也来了,带别人检查了,结果都没事,明天他要是再说有事了还有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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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天对方说有事,如果是今天你们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今天的交通事故你有责任的话,你确实有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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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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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责任划分还有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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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事故发生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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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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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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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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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已经检查没有事了,你不再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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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是不是同一伤害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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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