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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国外联系不上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家庭
2023-10-30 09:57:50
共有2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一方想离婚但是联系不到对方的,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基于其配偶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只要申请通过,便可以此为由诉讼离婚,法院便会准许离婚。
  •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国内居住的一方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如果涉及外文证据的还要在所在国进行公证和认证,拿回中国做翻译才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国内居住的一方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如果涉及外文证据的还要在所在国进行公证和认证,拿回中国做翻译才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 在国外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考虑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无法联系对方可能符合离婚的特定条件。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细节和法律建议。
  • 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或者一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二年等。如果男方在国外联系不上,这可能会影响离婚诉讼的进行。
  • 可以的,但需要对方委托国内律师,找不到人可以向当地的大使馆求助
  • 您好,您这边可以起诉离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 您好,您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的,您目前是在哪个城市
  • 您好,这种情况您也可以起诉离婚的。
  • 您好 您可以详细说明下您的具体问题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给您回电咨询
  • 可以的、是涉外婚姻还是定居国外
  • 您好,这种情况也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介绍一下。
  • 您好可就离婚问题咨询解答
  • 可以选择在国内起诉离婚
  • 一方不在国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在国外一时回不来的就不能够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女方在国外一时回不来的,女方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可以再次情形下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不在国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吗
  • 您好,可以起诉,但是要证明男方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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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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