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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事业单位丧葬费的事,人死了十个多月了怎么还不给?

继承
2023-10-27 15:32: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丧葬费迟迟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丧葬费不给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为有效的管辖要看当事人个人的意愿。单位在逃避法定义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逝者的直系亲属携带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可到当地人社局窗口办理领取手续
  • 丧葬费由死者亲属领取。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丧葬费由死者亲属领取。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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