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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在杭州小桔租车公司以租代购的模式贷款购买了一辆车,一年后不想开网约车了,和对方签了兜底协议,剩余贷款的钱由租车公司还,但租车公司现在以公司缺钱为由,违约了,拖欠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3-10-27 11:45:1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解决。
  • 可以将相关的合同提供过来看,合同当中的约定
  • 您好 以您这边合同为准的呢
  • 您这边有签租赁合同吗?
  • 解除合同,金额多大的呢
  • 你好,详细说说方便分析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 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 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公司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
  • 你这个合同发来我看看 具体是怎个事情
  •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联系租车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履行合同,尽快支付剩余贷款。
    如果租车公司不予理睬或仍然拖欠款项,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此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支付记录等,以备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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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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