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向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关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调查取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范围与律师的
代理身份有关,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时,其调查取证的范围比较广泛。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种类因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根据证据使用阶段的不同,可以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内容分为三类:
1、立案阶段:调查相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格、资质信息;
2、庭审阶段: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3、执行阶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律师可以进行调查取证的范围要求与所代理案件相关的范围,即证据调查、
知识产权调查、企业
资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其调查取证的具体规定是律师可以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因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必须在上述的范围内进行调查,超过上述范围的调查取证则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