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有一女孩,是外省的,能办理过继手续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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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与当地的民称部门进行这个需要与当地的民称部门进行沟这个需要与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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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需要收养朋友家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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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孩子过继给别人,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可以签订
收养协议;
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3、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
4、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
5、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孩子过继给别人,一般办理以上手续就可以了,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双方想要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不办理的,也不会影响收养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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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过继手续应该采取以下流程:
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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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过继的手续如下:
1.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那么审查的内容就包括:收养关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内容。
3.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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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