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诉主要是因为公民或者企业单位对某一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服,觉得处理结果有误。申诉通常是向国家的有关机关提交申诉相关材料,由相关机构进行受理之后再进行从新裁定。
申诉一般要向当前审判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以及非诉讼上的申诉两种。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