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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网上拿取我的照片侵犯我的肖像权

人格尊严
2023-10-26 18:15:3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1、未经本人同意。2、以营利为目的。
  • 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侵权人置之不理的则可以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 权
  • 你好,咱们沟通一下看是什么情况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 你这边有什么材料证明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如果是网络用户或网站侵犯你的肖像权的,你可以直接对这人发出警告,告诉他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要求他停止散发你的照片,或者联系发布这些照片的网站,告诉他们你没有授权这个人发布你的照片,要求网站、论坛撤下你的照片。若不行,到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当事人的照片未经同意被发到网上之后,当事人可以与行为人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把偷拍的照片上传网络的,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拒绝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你好,可以跟对方协商或者起诉赔偿
  • 存在肖像,且获利,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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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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