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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签署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吗?

婚姻家庭
2023-10-25 16:49: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
  • 没听太懂,协议无效的情形要说明。
  • 离婚协议分房产未登记是有效的。但仅限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如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尚未生效,该房产约定也不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1、以下婚姻关系内财产协议约定是无效的: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2)约定的内容损害他人利益的;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
    2、再婚不得生育小孩;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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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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