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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起承包工程(A占股7份,B占股3份),A负责对接政府,所有的工程打款都是打到A账户上;B负责工地现场施工,日常工地工人的工时单都是B签字,平常工人预支工资和打款,有些是A转到B账户,B再转给工人;有些是A公司转给工人。 因为工程款都被A给拿了,目前剩余一些尾款,工人们一开始都是联系A讨工资的,A拒不付款给工人,现在B被工人给告了,请问B要怎么做呢?

劳动纠纷
2023-10-25 21:19: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 b 积极应诉,及时向法院提出证据,另外还有些思路需要根据 b 是个人,还是公司来确定
  • 如果已经起诉建议自己在用处请如果已经起诉,建议自己在应诉提供相应证据
  • 您好,可以请求增加a为第三人
  • 你好,具体法律问题描述下
  • 法律分析: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先与老板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找他上面的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索要工资,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你们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 工程有合同要不回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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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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